作為社會道德和良好風俗的重要組成部分,“孝”歷來被中華民族所崇尚。早在西周時期,子女奉養父母、尊敬父母的觀念與行為就已經流行于人們的日常生活當中了,比如反映周代社會面貌和周人心態的《詩經》、《尚書》中,就搜集了不少有關“孝”的詩歌和史料。在人類社會進入高度文明的今天,“孝”更應成為一種無盡的社會道德資源,為創建和諧社會而輸入新的“營養”。
然而,一個不容樂觀的事實卻是,近年來作為子女們應盡的孝道,卻并沒有隨著物質文明的進步而進步,相反還出現了滑坡的勢頭。不尊敬老人,不贍養父母甚至打罵虐待父母的事情在生活中時有發生。尤其是一些青少年,不僅不知道報答父母的養育之恩,甚至還把“啃老”看成是理所當然的事情。這些社會現象,冷卻了人們心存的善念和孝心,同時也給社會增添了不和諧的因素。這就需要我們深深地探索如何轉變養老觀念的問題。
轉變養老觀念首先要轉變傳統觀念。過去講究養兒防老,老人們以兒孫滿堂為榮,以四世同堂為樂,這在如今顯然是行不通了。還要轉變物質贍養觀念。過去,所謂的養老無非是指望兒女從經濟上接濟一下,現在老人的物質生活不成問題了,他們最難耐的是老來寂寞,因此養老正在從物質贍養向精神贍養轉型。衡量孩子是否孝順的標準,就是要看能給老人提供多少的精神愉悅。
轉變養老觀念,也需要老人跟上社會發展的節奏。時下,從社會上看,有政府為老人提供的敬老所、養老院,老人們歡聚一堂,敞開心扉說心事,可謂其樂融融。如果嫌吵怕鬧,還有住房養老、保姆養老等可供選擇的多種養老形式,這些比起并不現實的子女守在身邊養老,也許要輕松得多。
當然,養老觀念的轉變也是雙向的,作為子女一方,一是不要以為給老人一點錢或是物質資助就算是盡到了養老責任,要知道“咱爸咱媽”缺的不是錢,而是親情交流,因此別忘了“常回家看看”。二是對于老人想要做的事情,盡量不去或少去干預,所謂孝順,就是既要孝,更要順。而現實中的一些子女干預老人再婚,成為許多老人的難言之痛。從老人不堪忍受孤獨寂寞的心理特征來看,其實,成全鰥寡老人的婚事,恰恰是對老人最大的孝順,也是一種最佳的養老模式。
孔子曾經說過:孝順父母,犯上作亂的人就少,甚至看不到,社會的道德風尚也就好。從這個意義上說,我們的政府和有關部門還應當進一步加大對孝道的傳播力度,堅持以宣傳激勵為主,適時推出一批孝敬父母的先進典型,并且在群眾中廣泛宣傳他們的先進事跡,以引導人們的行為。
毋庸置疑,當“孝”真正成為一種社會風尚的時候,我們的家庭和社會變得更加溫馨,更加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