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重慶市旅游局消息,根據重慶市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關于提升公民出境旅游文明素質的實施意見》(渝文明委〔2013〕7號),結合旅游實際,重慶市旅游局制定了《重慶市旅游局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質措施》。
《重慶市旅游局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質措施》原文如下:
重慶市旅游局
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質措施
一、加強宣傳教育,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大力宣傳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質的重要意義,引導游客樹立道德理念,提升公民旅游文明意識,提高道德素質,激發道德自覺和道德自律,自覺做文明禮儀的傳播者、實踐者。
二、加強對旅行社負責人、業務部門負責人、領隊、導游等從業人員文明旅游培訓,將文明旅游納入導游、領隊崗前培訓、年審培訓內容范圍,進一步提高從業人員引導公民文明旅游的意識和能力,帶動和促進公民旅游文明素質的提升。
三、完善領隊和導游全程文明教育責任制,將旅游安全教育與文明旅游宣傳引導有機結合,領隊和導游要切實履行引導游客文明旅游的職責,在境內外旅游過程中造成不良影響的,依法追究領隊、導游和旅行社責任。
四、旅行社要組織游客簽署《文明旅游承諾書》,提示參團游客自覺遵守《中國公民出境旅游行為指南》和《中國公民國內旅游文明行為公約》等規定,做好行前說明培訓、行中提醒引導、返程總結提高,充分發揮志愿者的作用,及時勸阻游客不文明行為,引導游客做中華文明的傳播者、踐行者。
五、建立誠信記錄和不文明游客、領隊、導游及旅行社“黑名單”,鼓勵旅行社把倡導文明旅游納入對領隊、導游的年度考核內容。
六、旅行社、領隊和導游要履職盡責、率先踐行《中國公民出境旅游行為指南》、《中國公民國內旅游文明行為公約》,以自身文明言行示范帶動游客文明旅游。
七、發揮新聞媒體監督作用,在充分宣傳正面典型的同時,在市級新聞媒體開辟專欄,公布熱線,建立媒體“曝光臺”,對不文明出行現象進行曝光。
八、積極開展文明旅行社、文明導游、文明領隊創建活動,支持市內景區和旅游企業開展文明示范窗口、文明游客等創建工作,培養文明旅游典型,倡導鼓勵文明旅游新風,通過提升境內文明旅游促進出境文明旅游。
九、市內旅游景區和旅游企業要積極發布公益廣告、設立文明監督崗,教育引導游客文明游覽,逐步將文明旅游納入A級景區創建、評定、復核工作內容。
十、各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要勇于擔當,對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質工作常抓不懈,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形成合力,抓好落實,共同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質,營造文明旅游的良好風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