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角古鎮大莊示范街商業業態培育扶持
暫行辦法
為加快羊角古鎮商業業態培育發展,早日把羊角古鎮建設成為“4A”級旅游景區,讓搬遷群眾吃上“旅游飯”,實現搬得出、穩得住、能致富。結合羊角古鎮實際,特制定羊角古鎮大莊示范街(一街五巷)商業業態培育扶持暫行辦法。
一、適用范圍及條件
(一)在羊角古鎮大莊示范街范圍內依法設立的經濟組織(如:個體工商戶、企業、專業合作社、旅行社等)。
(二)依法在武隆區稅務部門辦理稅務匯算清繳的個人或企業。
(三)符合羊角古鎮旅游業態總體規劃布局,符合市政管理和環保等要求的產業。
(四)需在羊角古鎮運營平臺公司足額繳納經營場所1年租金對等的保證金,且生產經營不少于3年(經營滿3年的退還保證金)。
二、羊角古鎮大莊示范街(一街五巷)具體扶持辦法
(一)業態扶持
1. 傳統特色產業業態扶持。在羊角古鎮大莊示范街從事體驗式生產、加工、經營地方特色產品營銷的店鋪前3年按每年每戶給予2萬元的獎勵扶持(經營門面面積不得少于30平方米)。
2. 新興產業業態扶持。在羊角古鎮大莊示范街經營電商、文創、人工智能、休閑康養等新興產業,前3年按每年每戶給予2萬元的獎勵扶持(經營門面面積不得少于30平方米)。
(二)經營場地扶持
1. 租金扶持。在羊角古鎮大莊示范街經營符合旅游業態規劃的經營戶前3年免收經營場所租金(前3年經營場所每月租金為10元/平方米)。第4年經營場所每月租金價格為11元/平方米,第5年經營場所每月租金價格為12元/平方米;5年后經營場所租金隨行就市。
2. 裝修扶持。在羊角古鎮大莊示范街經營民宿、酒吧、咖啡館、茶藝館等,經營1年以上的給予裝修補助(其中經營民宿10個床位及其以上的按每個床位2000元給予補助;酒吧、咖啡館、茶藝館、非遺文化展示館等按經營面積每平方米200元給予補助);對符合古鎮商業業態規劃的經營戶,按每戶1000元給予門楣店招補助(需符合古鎮門楣店招統一規劃設計)。
(三)金融扶持。在羊角古鎮大莊示范街內從事古鎮商業經營、旅游服務活動,并符合旅游規劃項目的,可申請10−100萬元的貸款,區財政給予為期3年的同期基本利率全額貼息補助。
(四)培訓扶持。羊角古鎮大莊示范街內從事特色餐飲、地方土特產現場制作、特色手工藝編制等旅游經營和服務活動的古鎮搬遷居民進行免費培訓。
(五)營銷扶持。在羊角古鎮大莊示范街內生產和制作的土特產和特色手工藝編制品,可委托區商務局和區喀斯特公司協助聯系銷售渠道;凡是在羊角古鎮經營的特色餐飲由尋味武隆進行廣泛宣傳。
(六)品牌扶持
1. 對企業入駐羊角古鎮大莊街經營3年及以上的,且固定投資總額在1000萬元以上的一次性給予每戶100萬元的獎勵;對企業入駐羊角古鎮大莊街經營3年及以上的,且固定投資總額在500萬元以上的一次性給予每戶50萬元獎勵;對區縣級的知名品牌入駐羊角古鎮大莊街經營3年及以上的,且固定投資總額在50萬元以上的一次性給予每戶5萬元獎勵。
2. 鼓勵行業協會、知名企業集中打造特色商業街、美食街、文化創意街、電商服務街、夜市一條街等,凡被國家級命名的一次性獎勵100萬元;被市級命名的一次性獎勵50萬元,被區級命名的一次性獎勵10萬元。
(七)生產要素扶持。給予入住古鎮的商家經營使用的水、電前3年按民用性質收費;天然氣初裝費按2小時用氣時間核定收費。
(八)旅游扶持。對旅行社在羊角古鎮設立固定經營服務場所經營3年及以上的,且投資總額在100萬元以上的一次性給予旅行社20萬元獎勵。
(九)其它扶持
1.“五一開街”前入駐獎勵。凡是在2019年4月30日前報名、簽約并正式入駐大莊示范街運行的民宿按每張床位1000元進行一次性獎勵;其它符合旅游業態規劃的個體工商戶、企業、專業合作社、旅行社等按經營門面面積給予50元/平方米的一次性獎勵。
2. 對于入駐古鎮的小微企業,優先推薦進入“重慶成長型微型企業培育庫”,入庫后按照《關于進一步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政策措施實施細則(試行)》(渝中小企〔2018〕21號)文件要求,按科技信息和節能環保類、文化創意類、制造加工類、批發零售類(含電子商務)、服務類、農業類等6大類行業,對庫內企業進行年度評價,分行業對排序靠前的給予每戶最高不超過5萬元的一次性成長獎勵。
3. 對入駐古鎮的民營經濟組織全面推行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一站式辦理”。按《關于印發〈武隆區簡化審批程序優化審批流程行動方案〉的通知》(武隆府辦發〔2018〕45號)文件精神,由羊角古鎮運營平臺公司主動服務、協助代為辦理;相關職能部門實行跟蹤指導,提供便捷辦理服務。
三、政策審核兌現
由經營企業或個體戶向羊角古鎮運營管理平臺公司提出申請,由區財政局、區商務委、區文旅委、羊角后續辦、羊角鎮、區喀斯特(集團)公司等相關部門組成統一驗收組進行審核驗收兌現。
四、附則
(一)本辦法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暫行兩年)。
(二)本辦法執行中如遇國家法律法規或重慶市政策調整作相應調整。